- 机构名称:州财政事务中心
- 联系方式:0743-8518980
- 负责人:
- 机构地址:吉首市文心路37号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保障。
(二)负责州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决)算评审工作,对财政投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负责州本级项目预算的评审工作,核定项目支出评审标准,办理项目预算编制及评审工作,对项目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和政策建议,为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供支撑。
(四)负责州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工作。为州本级非税收入政策咨询、收入征收、资金结算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具体承担州本级非税收入核算、资金划缴、结算分成、收入退付等工作。
(五)承担州本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州直单位罚没财务处置及收入收缴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六)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收入的应收尽收工作,严格遵守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七)负责协调和服务州属企业改制,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做好央企、省企与州属企业对接后续工作。
(八)承担州本级“金财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州本级财政专网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为州本级财政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九)承担州本级财政系统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与管理,
组织实施州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
(十)负责州本级会计事务服务工作。具体承担注册会计师登记年检,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律检査和注册会计师业务交流、培训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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