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适时调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持自我监督并督促领导班子及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我局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法治建设计划、普法工作计划,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二)强化体制机制,不断夯实法治根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在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执法主体、工作职责和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强化法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经由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对局机关科室(单位)提交16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过去五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
(三)推进普法教育,提高理论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学法普法工作。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利用学法考试平台参加普法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二是积极增强执法力量。大力支持年轻干部报考执法证,2024年执法证考试成绩合格34人,执法队伍力量得到有效加强。同时邀请州司法局专业人士来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业务能力轮训,讲解业务知识,大大提高了我局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制定计划清单。对我局2024年普法清单和“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进行了细化落实,下达了相关执法科室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局党组负总责,局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在财政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具体落实。
(四)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法治要素保障。一是加大涉法经费保障力度。2024年州本级预算安排法治建设、公共服务法律等专项经费62万元支持司法行政业务开展。安排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42万元用于支持我州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州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法律风险。安排法律援助州级补助资金9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等经费100万元支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业务开展。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4年度争取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行政)2141万元支持我州司法行政事业的有序运转和发展。
(五)立足岗位实际,积极维护法治权威。牢固树立自觉维护行政复议和司法权威意识,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2024年办结一起行政复议,出庭一次(作为第二被告应诉并胜诉)。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较为单一。多以集中学习和线上学习为主,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佳,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还有待于提高。
(二)法治建设专业人才短缺。本单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较少,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主要依靠法律顾问,效率和自主性受限。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州委、州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持续推动法治财政建设,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健全责任体系,及时调整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积极谋划单位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重要的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政策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继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深化“法治财政”建设。
(二)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普法活动。积极围绕“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等主题,精心组织各类财政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将普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创新法治培训方式。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治财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进一步在源头上规范管理。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机关运行。
(五)进一步在财政保障上显担当。一如既往有效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财政要素保障,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