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湘西州本级2023年-2024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第四批)相关事宜的通知
州直各单位,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行〔2015〕8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2024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22〕51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州财行〔2022〕2号)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友好协商的原则,我局确定了湘西州本级2023年-2024年第四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以下简称会议定点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量共1家(具体名单及协议价格见附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
二、本次会议定点场所的有效期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党政机关和各会议定点场所应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签订的《湘西州本级2023-2024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会议费审核支付程序,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五、党政机关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应当严格执行定点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
六、财政部门对无特殊原因未在会议定点场所或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召开的会议,不予支付会议费。
七、各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
八、各会议定点场所应及时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并做好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注册、信息录入等工作。所有的协议价格和其他基本信息均可以通过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meeting.mof.gov.cn)进行查询。
九、各会议定点场所应严格遵守“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按时报送资料,接受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2023年-2024年第四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表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