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有关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湘西自治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湘西自治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湘西自治州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县市(区)财政、发改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工作。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中央在湘西自治州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省在湘西自治州单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以国家、省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湘西自治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湘西自治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湘西自治州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