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州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州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州与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3、负责管理州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订州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州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和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州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国有或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及经营性国有资产。制定全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州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承担财源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审批政府采购方式,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会计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湘西州财政局内设科室33个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科、政法科、科教科、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金融与债务科、资产管理科、会计科、绩效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科、信息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融资监督管理办公室、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发展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资本经营合作科、监事会工作室、业绩考核与分配科、党委办、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6人,实有人数13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湘西州财政局本级。2、湘西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湘西州财政事务中心。湘西州财政局为行政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4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8.1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3.76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74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8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3.76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规范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74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5.92万元,占41.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5万元,占4.12%;卫生健康支出58.48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134.93万元,占3.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93万元,占18.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9万元,占0.53%;卫生健康支出9.23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15.96万元,占0.4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17万元,占23.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9万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40.42万元,占1.08%;住房保障支出69.97万元,占1.8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248.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开支、机关运行维护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维护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08.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6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4%,主要是压缩非刚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例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3万元,拟召开财政预决算会议、年度工作总结会、财税工作会、非税征管工作会、投资评审会等,人数3,000人,会议内容为相关财政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40.27万元,拟开展预算一体化培训、资产年报培训、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培训、非税管理工作培训会、投资评审培训会、国库集中支付培训会等,人数4,000人,培训内容为财政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3.8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4.0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9.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4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8.15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