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医疗卫生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15:04:11 字体大小: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123号),现下达你县(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此次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依据的主要因素为你县常住人口数和湘政办发〔2019〕 16号文件确定的省级财政分担比例。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一常住人口84元,其中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标准为75元,纳入的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部分为9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资金部分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上述资金按规定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各地要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附件: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财政第二批补助

  资金安排表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2年7月7日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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