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食盐储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州财企指〔2021〕8号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食盐储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盐业公司:
根据《湖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54号)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食盐储备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1〕14号),现下达你公司2021年省级食盐储备补助资金18万元,相应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20509食盐储备”,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7对企业补助”,并增列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规范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并请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切实做好食盐储备管理工作,做到专库存储、专账管理,确保紧急状况下州食盐市场安全和供应稳定。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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