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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8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

  • 2016年08月09日 16时53分
  • 来源: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XXCR-2016-11025

财 政 局 文 件

 

州财资〔201610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20162018国有资产配置

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

 

州直各单位:

为加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我州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资〔201516号)和《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州财资〔20168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适用于州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州直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州直单位)。

二、《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是州本级预算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考核资产配置绩效的基本依据。

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主要包括预算上限标准、实物量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预算上限标准是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经费限额。实物量标准是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数量限额。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是指单位需要更新的资产必须达到的最低使用年限。

四、州直单位办公用房应采用普通装修。单位自有办公用房装修使用10年以上,且已不适应办公需要确需装修的,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租用的办公用房,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装修,确需装修的,按租赁期长短确定装修标准,租赁期超过8年(含8年)的,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80%以下;租赁期超过5年(含5年)但不到8年的,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60%以下;租赁期不到5年的,原则上只能进行简单装修,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50%以下。

五、办公用房购建和执勤执法用车等车辆配置,按照国家及州委州政府现行标准执行。

六、对未列入《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其他资产,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有配置标准的,州直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暂无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不含特殊工作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依此《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需另行申报审批。

七、《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州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科学技术发展等因数,适时对资产配置标准作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八、州直单位应当按照工作保障需要,节俭使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从严控制配备,不得超标、超额、超量配置资产。

九、《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有效期为201681日至2018731日。

 

附件: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8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16729

附件:

 

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

预算限额标准

 

项目

预算上限标准

实物量标准

最低使用年限

州标准

省标准(2016-2017执行标准)

一、通用设备

 

 

 

 

(一)办公设备

 

 

 

 

1、计算机

 

 

 

 

1)台式电脑

5000/

5000/

按编制内实际人数每人1,另可按编制内实际人数的20%配置单位公用台式电脑.

5

(2)笔记本电脑

9000/

9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5

2、打印机

 

 

 

 

1A3激光打印机

10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5

2A4黑白打印机

3000/

3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3)其他打印机

 

 

主要为票据打印机.彩色打印机等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3、复印机

 

 

 

 

1)高档复印机

40000/

40000/

每个50人以上(50)的单位可配备1

6

2)中档复印机

20000/

20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4、速印机

35000/

35000/

每个50人以上(50)的单位文印室可配备1

6

5、扫描仪

 

 

 

 

1)高速双面扫描仪

35000/

35000/

每个50人以上(50)的单位可配备1

8

(2)便携式扫描仪

2000/

2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8

6、一体机(含传真)

3000/

3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7、碎纸机

1500/

15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8.投影仪

 

 

 

 

1)可移动投影仪

15000/

15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8

2)固定投影仪

25000/

25000/

每个8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可配备1

8

9、数码摄录设备

 

 

 

 

1)高档相机

25000/

25000/

每个单位可配1

8

2)普通相机

4000/

4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3)摄像机

7000/

7000/

每个单位可配1

8

10、会议室音响设备

 

 

 

 

(1)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200000/

200000/

每个10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会议室可配1

10

(2)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100000/

100000/

每个50100平方米的中型会议室可配1

10

()空调设备

 

 

 

 

1、中央空调

10000/冷吨

10000/冷吨

专业标准(约2620/千瓦)

15

2、多联机空调

500/平方米

500/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每平米不超过0.2千瓦

15

3、挂式空调

 

 

 

 

(1)使用面积25平方米以下房间

3500/

3500/

1--1.5匹挂机1

8

(2)使用面积2540平方米房间

8000/

8000/

2-3匹机

8

(3)使用面积4060平方米房间

12000/

12000/

4匹机

8

(4)使用面积6080平方米房间

15000/

15000/

5匹机

8

(5)使用面积超过8平方米房间

 

 

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二、办公家具

 

 

 

 

(一)办公室家具

 

 

 

 

1、厅级干部办公室

5000/

5000/

办公桌椅1

15

400/

400/

桌前椅2

6000/

6000/

文件柜(含书柜)1

5000/

5000/

沙发茶几1

1200

1200

其他各项

2、处级干部办公室

3000/

3000/

办公桌椅1

15

400/

400/

桌前椅1

2500/

2500/

文件柜(含书柜)1

2000/

2000/

沙发茶几1

600

600

其他各项

3、处级以下人员办公室

2000/

2000/

办公桌椅每人1

15

400/

400/

客人座椅每室2

1500/

1500/

文件柜(含书柜)每人1

800/

800/

茶几(含茶水柜)每室1

()会议室家具

700/平方米

700/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合理配置

15

()接待室家具

900/平方米

900/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合理配置

15

三、 办公用房装修

 

 

 

 

()外墙

按照建筑面积,外墙面不超过200/平方米,外窗不超过700/平方米,不锈钢防盗网不超过200/平方米

按照建筑面积,外墙面不超过200/平方米,外窗不超过700/平方米,不锈钢防盗网不超过200/平方米

装修内容包括:外墙面、外窗、不锈钢防盗网。

10

(二)公用部分(大厅和公共走道)

按照建筑面积,大厅装修费用不超过1500/平方米,公共走道不超过900/平方米

按照建筑面积,大厅装修费用不超过1500/平方米,公共走道不超过900/平方米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水管电线、灯具等

10

(三)会议室、接待室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400/平方米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400/平方米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10

(四)办公室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00/平方米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00/平方米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10

(五)卫生间、茶水间

卫生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300/平方米,茶水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700/平方米

卫生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300/平方米,茶水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700/平方米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水电路管线、灯具、卫生洁具等

1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67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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