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物质基础,是贫困群众的“生存钱”和减贫脱贫的“希望钱”。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必须紧紧看住、从严管好、确保每一分都用在扶贫刀刃上。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2015-2016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以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是否及时制定整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要求、整合后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整合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进度、整合资金的使用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