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0268
  • 文号:州财行〔2019〕3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财政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0-02-28
  • 签署日期:2020-02-28
  • 登记日期:2020-02-28
  • 发文日期:2020-02-28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09:26:26 字体大小:

州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我们对《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州财行〔2014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19212

附件:

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我州州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湘财行〔20167号),根据《关于明确州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州财行〔20187号)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州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州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州直机关)。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州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按照分县市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遇特别紧急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报告所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批准。

第八条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确因工作需要公务出差需租赁车辆的,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二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到州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到州内出差,按每人每天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出差目的地为西藏、青海、新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其他地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在州内出差的,凭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可由对方单位接待安排一餐,不用交纳伙食费,用餐标准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在州外出差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确因工作需要,由对方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在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内安排(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出差目的地为西藏、青海、新疆,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不作为接待用餐,餐费由用餐人员在标准内据实结账支付,接待单位不承担协助安排用餐费用。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本单位、对方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公务交通工具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据中如实申报,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依据、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原则上不得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五条  经组织批准,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支援工作等,其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二)在常驻地以外挂职锻炼工作等时间超过1个月的,除首次和期满往返外,每个月可报销一次往返两地(家庭和工作地)的城市间交通费,一往一返1次,不得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在外地工作期间,原则上由接收单位安排住宿,不补助市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个工作日州内30元、州外4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州财政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

(四)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由接收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其往返差旅费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学习(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学校统一收取的伙食费由所在单位在伙食补助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补助市内交通费。离开常驻地参加学习的,其往返差旅费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经组织批准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往返两地(家庭和工作地)费用报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援藏援疆人员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照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有关待遇规定执行。相关差旅费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从本办法规定。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三十条州直机关应当加强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州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州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出差人员不得向对方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州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州直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报州财政局备案。各州直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报州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州财行〔201415号)同时废止。

附表: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附表:

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



序号

地区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厅局级

其他

人员

厅局级

其他人员

1

北京

全市

650

500









2

天津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

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

静海区蓟县

480

380









宁河区

350

320









3

河北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

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

保定市

450

350

张家口市

7-911-3

675

525

秦皇岛市

7-8

680

500

承德市

7-9

580

580

其他地区

450

310









4

山西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480

350









临汾市

480

330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

480

310









其他地区

400

240









5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460

350









其他地区

460

320

海拉尔市

满洲里市

阿尔山市

7-9

690

480

二连浩特市

7-9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

690

480

6

辽宁

沈阳市

480

350









其他地区

480

330









7

大连

全市

490

350

全市

7-9

590

420

8

吉林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

长白山管理区

450

350

吉林市延边州

长白山管理区

7-9

540

420

其他地区

400

300









9

黑龙江

哈尔滨市

450

350

哈尔滨市

7-9

540

420

其他地区

450

300

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

黑河市佳木斯市

6-8

540

360

10

上海

全市

600

500









11

江苏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

常州市镇江市

490

380









其他地区

490

360









12

浙江

杭州市

500

400









其他地区

490

340









13

宁波

全市

450

350









14

安徽

全省

460

350









15

福建

福州市泉州市

平潭综合实验区

480

380









其他地区

480

350









16

厦门

全市

500

400









17

江西

全省

470

350









18

山东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

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

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

日照市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

日照市

7-9

570

450

其他地区

460

360









19

青岛

全市

490

380

全市

7-9

590

450

20

河南

郑州市

480

380









其他地区

480

330

洛阳市

4-5月上旬

720

500

21

湖北

武汉市

480

350









其他地区

480

320









22

湖南

长沙市

450

350









其他地区

450

330









23

广东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

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

550

450









其他地区

530

420









24

深圳

全市

550

450









25

广西

南宁市

470

350









其他地区

470

330

桂林市北海市

1-27-9

610

430

26

海南

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

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

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

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

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

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

洋浦开发区

500

350

海口市文昌市

澄迈县

11-2

650

450

琼海市万宁市

陵水县保亭县

11-3

650

450

三亚市

600

400

三亚市

10-4

720

480

27

重庆

9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480

370









其他地区

450

300









28

四川

成都市

470

370









阿坝州甘孜州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

430

320









宜宾市

430

300









凉山州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430

310









其他地区

430

300









29

贵州

贵阳市

470

370









其他地区

450

300









30

云南

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

迪庆州西双版纳州

480

380









其他地区

480

330









31

西藏

拉萨市

500

350

拉萨市

6-9

750

530

其他地区

400

300

其他地区

6-9

500

350

32

陕西

西安市

460

350









榆林市延安市

350

300









32

陕西

杨凌区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300

260









其他地区

300

230









33

甘肃

兰州市

470

350









其他地区

450

310









34

青海

西宁市

500

350

西宁市

6-9

750

530

玉树州果洛州

350

300

玉树州

5-9

525

450

海北州黄南州

350

250

海北州黄南州

5-9

525

375

海东市海南州

300

250

海东市海南州

5-9

450

375

海西州

300

200

海西州

5-9

450

300

35

宁夏

银川市

470

350









其他地区

430

330









36

新疆

乌鲁木齐市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

昌吉州伊犁州阿勒泰地区

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

巴州和田地区

480

340









克州

480

320









喀什地区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450

300









塔城地区

4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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