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 索引号:006686322006686592/2012-00094
  • 文号:州财会〔2012〕11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财政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2-12-28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8 17:20:54 字体大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财 政 局 文 件

州财会〔2012〕11号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湘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州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继续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主要内容,在年底前宣传贯彻培训到本辖区内所有小企业。

二、我小企业应于201311日起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按要求向税务、工商、银行等监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三、加强对小企业执行准则工作的指导,督促小企业在2012年年终决算前按照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转换的准备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会计 准则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经(工)信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

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    共印4份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印发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