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州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年检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006686592/2012-06677
  • 文号:州财非税〔2012〕4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财政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2012-06-13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2-07-03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州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年检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03 16:30:21 字体大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财 政 局 文 件

 

州财非税〔2012〕4号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州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年检情况的通报

 

州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实现“以票管收”的工作目标,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湘西州财政局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州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州财非税[2011]1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州直单位2011年度非税收入票据领购、使用、核销、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2011年度应参加年检的州直单位(含社会团体)共232个,按期参加年检的单位229个,未按期参加年检的单位3个(见附件)。参检合格率为98.3%。经综合评定,授予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纪委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政府幼儿园、州国土资源管理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等7个单位为票据管理先进单位;州文化局、州旱粮原种场、州联谊学校、州武警医院等4个单位因体制改革、机构变更等原因被注销其《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

    2011年,州直机关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坚持依法征收,能够依法依规领购、使用和管理非税收入票据,能够及时核对收入,核销已使用票据,并积极配合搞好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送检工作,票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通过年检,发现有少数单位票据管理仍然不够规范,有的甚至存在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使用往来票据收取其他收入、票据填开不规范、票据到期跨年使用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州直单位票据管理行为,维护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严肃性,经研究决定,对未按时参加票据年检的州医疗保险协会、州快乐单身驿站俱乐部、州风景园林协会等3个单位定为票据管理不合格单位,并责成这3个单位于2012年7月20日之前进行补检并书面说明原因;对未按时补检的单位暂停其票据供应;对年检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州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不断完善票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以票管收、源头控收”的作用。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