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和州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6:04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和州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做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2“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完2022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附件:1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2“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2420

附件1

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湘西自治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准发力,创新方法、强化保障,深入实施全州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扩大财政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焦重点内容,切实提升财政普法工作实效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广大财政干部学习的重点课程及全省财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全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财政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财政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安排。把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财政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民法典》纳入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州财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目录,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组织财政工作人员旁听与政府工作相关的民事案件庭审。

(五)强化财税法律法规学习宣讲。通过培训、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对印花税法、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宣传,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法律制度进行学习宣传。继续开展财政法治典型案例分析通报,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普法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学习宣传,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二、聚焦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公民财政法治素养

(一)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切实增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财政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财政干部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尤其是与履行财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广大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财政相关行业人员学法用法。面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行业从业人员,大力宣传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财税体制改革发展需要,针对各类公众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

三、聚焦机制建设,有效落实财政普法工作责任

(一)强化规划部署。加强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局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科学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调整优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湘西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落实《湘西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推动领导干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推进。

(三)强化基础保障。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和法治联络员队伍建设,整合财政部门内部各机构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工作合力。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切实发挥法律顾问队伍的协同普法作用。探索建立财政法律专家资源库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高素质财政普法工作队伍。强化各级财政对普法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财政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财政普法工作。

(四)强化考评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局年终绩效考评和全省财政税政法治工作年度绩效评价内容,局内部各机构和县市区财政部门进行年度考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于1220日前,将本地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总结报送至上一级财政部门。


附件2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填报时间:2022420

单位名称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部门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税政法规科、财政监督科、政府采购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

税政法规科

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7号)

金融科

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

科教科及各相关部门预算科室

5、《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9号)

税政法规科、财政监督科、政府采购科

6、《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

政府采购科

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税政法规科


附件3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

单位: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填报时间:2022420

项目指标

序号

重点普法任务

备注

公共指标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一次。


4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


7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


8

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

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八五普法规划。


个性指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具体宣传举措: 1、组织一次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集中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局执法机构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 3、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具体宣传举措: 1、依托州财政局门户网、湘西财政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2、编印印花税法宣传资料,放置在办事大厅供群众取阅; 3、督促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印花税法宣传。


3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7号)的具体宣传举措: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解读,2、加强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救助基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提示,稳步推进本地救助基金工作。


4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的具体宣传举措: 1、在向事业单位管理服务过程中普及《规则》相关内容;2、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及州要求开展有关普法活动。


5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9号)的具体宣传举措: 1、在执法过程中,通过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宣传《办法》有关内容。2、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6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的具体宣传举措: 1、利用各种平台进行宣传。一是对《办法》开展多方式宣传。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和敏感信息外,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财政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和评审专家失信行为记录在监督管理公告栏中及时、完整公开。2、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一是组织对采购系统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知识竞赛,配合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并开展学习交流。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采购人、专家、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专题培训。三是加强支部共建有针对性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3、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在开展对采购人、专家、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和评价工作中普及《办法》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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