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
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州直及省直、中央在州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湘财会〔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13年2月27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