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工作动态

州财政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来源:局精准脱贫办 发布时间:2016-03-09 00:00:00 字体大小:

州财政局通过完善机制建设明确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一、建立责任捆绑机制。州财政局按照周云部长要求制定了《关于湘西州精准脱贫“公共服务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将“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各项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各州直责任单位和县市区,明确了各州直责任单位和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同时,制定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精准脱贫“十项工程”责任分解》,每项工程都明确了一名牵头局领导、一个牵头科室和相关责任科室,将责任层层分解捆绑。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加强向州精准脱贫攻坚办的汇报,并结合财政工作职责对州里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精准脱贫标准、程序及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讨论稿)》、《湘西自治州2016年度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讨论稿)》等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二是加强与州直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受周云部长委托,杜红春副局长126主持召开了由州直责任单位和州财政局各责任科室(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了项目实施的分年度计划及2016年分季度任务的分解工作。同时,建立“州财政局精准脱贫攻坚工作”QQ群,要求各州直责任单位和局内各责任科室(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加入QQ群,借助即时通讯工具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与上下两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州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汇报了我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安排,争取省财政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我州倾斜。同时,将州委、州政府和该局制发的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文件和实施方案及时下发给了各县市区财政局,并在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精准脱贫攻坚方案制定等方面给予了工作指导。

    三、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精准脱贫攻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由局精准脱贫攻坚办采取“平时工作抽查、季度预安销号、半年综合督查、年度考核验收”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对“十项工程”责任科室(单位)主要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对驻村扶贫工作组主要考核扶贫村脱贫综合成效、精准脱贫攻坚“十项工程”推进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日常工作管理、驻村扶贫保障措施等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和追责问效进行挂钩。同时,将该局牵头负责的“公共服务保障工程”的各项任务按责任单位和县市区分别细化到月,实行按月预安销号管理,按季进行工作督查,确保工作按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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