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湘西州财政局围绕构建安全高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大力改革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州本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结合本地财政管理实际,按照防隐患、堵漏洞、节成本的目标,严格了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程序,规范了各类项目资金、“三公”经费、国有企业支出和负债管理;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了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湘西州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财政评审—招投标监管—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管新模式,健全了源头把关、全程监控、合力监督的监管机制。
二、规范财政资金审批。严格财政资金审批权限,根据资金来源、资金类别、资金性质、资金额度,相应设置审批权限,实行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层层审批,重大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等安排及使用需按审批权限上报州政府领导或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切实把紧把严支出口子,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按照分级受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资金申请报告管理,杜绝多头申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大力整合政府性资金,集中用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2015年,出台《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加快实施“73”计划的意见》,明确2015年至2017年期间,每年整合专项资金1.05亿元,三年共整合资金3.15亿元,集中财力支持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全州整合扶贫、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资金17.75亿元,集中用于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土地收益等资金10671万元,集中用于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扎实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和拨付工作,按政策规定把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归并调整和重新安排使用,并通过提前下达预算、限时拨付资金等手段,加快资金拨付使用,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大力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创新,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公务支出管理,2015年,州本级采取“压专项、调结构、增公用”的方式,清理和压减州直单位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机关单位公用经费标准,开足正门,堵住偏门。改革国库现金管理,出台了《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以存促贷、奖贷挂钩”的竞争性存款机制,将财政性资金存款与与各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挂钩,有效提高了各商业银行支持地方发展的积极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15年,州本级投入319万元购买环境监测、项目评审专业技术、住房公积金行业信息软件、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5项社会服务;龙山县投入1059万元购买城市环卫保洁服务;凤凰县投入65万元购买法律服务,促进了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双提升。
五、强化资金监管约束。推进绩效管理扩面提质,2015年,在州对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方案中,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定性为B类达标性指标,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州直部门“五个文明”绩效考核范畴,并定性为B类达标性指标,进一步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以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小金库”治理、国有资产管理、惠农补贴发放、专项资金使用等内容为重点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2015年,开展了财政内部内部监督检查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公务支出、政府采购、会计监督等专项监督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财经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