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县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企指〔2021〕80号)文件精神。现就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预算安排,下达你县2022年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该资金列2022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和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二、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你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请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如有不足,由各县自行负担。各县不得以财政补助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四、为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认真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分县情况表
2、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表
3、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1年12月 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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